县城交通事故如何定责?
在县城里开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有点懵,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责任是怎么认定的。我想知道依据什么来判断谁该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定责的流程和标准是什么呢?
展开


交通事故定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过程。在县城发生交通事故,定责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和流程。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其次,定责有相应的流程。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的痕迹、车辆损坏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然后,交警部门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判断,一般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