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法律层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关键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认定方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做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表明,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该法条列举了以下几种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是对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冻饿、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恶习不仅会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还会对家庭关系造成严重破坏。如果一方有这些恶习,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并且分居要达到连续满二年的时间条件。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情况。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进一步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对离婚请求的处理原则。 总之,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