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来说,故意侵权比过失侵权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要重。比如,故意殴打他人致其精神受损和因疏忽大意导致他人精神受损,在赔偿数额上会有所不同。 其次是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例如,在公开场合恶意侮辱他人与在私下场合偶尔的言语不当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不同,赔偿数额也会有差异。 再者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如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那么赔偿数额会相对较高;若只是造成了轻微的精神不适,赔偿数额则会较低。 另外,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会被考虑。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可能会适当提高。 最后,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数额会相对较高。 总之,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精神损害程度,以便更合理地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