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次盗窃的金额如何认定?

我有个事挺愁人的。我家附近有个人,隔三岔五就去偷点东西,每次偷的东西价值都不高,但加起来好像也不少了。我就想知道,像他这种多次盗窃的情况,在法律上金额是怎么认定的呢?会不会把每次偷的金额都加起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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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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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的金额认定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判断犯罪行为的性质和量刑具有关键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理解“多次盗窃”这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盗窃次数,而不要求每次盗窃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对于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基本原则是将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累加计算。例如,某人在两年内实施了五次盗窃,第一次偷了价值500元的物品,第二次偷了300元,第三次偷了800元,第四次偷了200元,第五次偷了600元,那么总的盗窃金额就是这五次金额之和,即500 + 300 + 800 + 200 + 600 = 2400元。 不过,在实际认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存在盗窃未遂的情况,一般来说,未遂部分不计入盗窃金额,但如果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未遂部分也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另外,如果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盗窃金额;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例如,盗窃了一件古董,无法直接确定其价值,就需要委托专业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以累加每次盗窃财物价值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各种特殊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准确计算,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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