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该如何认定?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期间有个合伙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了一笔钱。现在债权人找我们全体合伙人还钱,可这个合伙人坚称钱是用于合伙经营,但又拿不出有力证据。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的款到底该怎么认定呀?
展开 view-more
  • #借款认定
  • #合伙借款
  • #法律认定
  • #债务承担
  • #合伙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的认定,主要从借款时间和用途两方面来看。 首先,要看是否处于合伙经营期间。只有在合伙经营这个时间段内发生的借款,才会进入下一步关于用途的考量。 其次,重点看借款用途。如果是在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的款,并且能证明是用于合伙经营的,那么这笔借款就由合伙人共同偿还。这是因为合伙经营的收益是由全体合伙人共享的,相应的债务也应由大家共同承担。比如借款用来购买合伙经营所需的设备、原材料等,就属于用于合伙经营。 相反,如果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那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比如合伙人借款后私自用于个人消费,如购买私家车等,其他合伙人没有从中受益,自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借款行为发生时,若符合上述条件,就会按照相应规则确定还款责任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