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该如何认定?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 首先来说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讲,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要承担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这很好理解,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那这笔债务肯定是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日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费用、老人赡养费用、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等产生的债务,都属于这类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接着说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即使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关键在于债务的用途、产生时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等方面。 相关概念: 连带之债:就是指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要求全部偿还债务,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家事代理:是指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家庭事务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利代表另一方进行民事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