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工资如何确定?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养伤期间,单位给我发的工资少得可怜。我想知道临时工工伤工资到底是怎么定的,我该拿到多少工资才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保障我的权益呢?
展开


临时工在遭遇工伤后,其工伤工资的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间内,临时工应拿到和受伤前一样的工资待遇。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待遇。比如,临时工在受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3000元,还有一些绩效奖金平均每月5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按照每月35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工资,临时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