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确定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的管辖?

我公司收到了其他公司关于商标侵权的警告函,但我们觉得自己并没有侵犯对方的商标专用权。现在打算提起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可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想了解一下,确定这类诉讼管辖的依据和方法是什么呢?
展开 view-more
  • #商标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是指在遭遇商标权利人指控侵权时,被控侵权人认为自身并未侵犯对方商标专用权,为了明确自身行为的合法性,而主动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确定该类诉讼的管辖,对诉讼的顺利进行十分重要。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而言,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这类案件中,侵权行为实施地通常是被控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比如生产、销售被控侵权商品的地点等;侵权结果发生地可能是商标权利人声称其受到损害的地点,也可能是被控侵权商品的市场流通所及的地点。 其次,在实践中,对于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的管辖,通常以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为主。因为侵权行为地往往与案件事实联系最为紧密,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比如,被控侵权商品的生产地法院可以更方便地调查生产过程、产品来源等情况;销售地法院则可以了解商品的销售范围、销售数量等信息。 然而,如果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或者存在多个侵权行为地,那么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行使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没有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则以其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此外,还需要考虑级别管辖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一般要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经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确定不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诉的管辖,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以及级别管辖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准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