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中如何认定工伤等级?


在医疗事故赔偿的情形下,认定工伤等级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它关系到伤者能获得多少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认定工伤等级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确定属于工伤后,接下来就是进行工伤等级的认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工伤等级的划分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等标准来进行的。该标准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门类,即: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门;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门;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门;普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门;职业病内科门。每个门类再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细分为不同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在医疗事故赔偿中,准确认定工伤等级,有助于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让其获得合理的赔偿。如果对工伤等级认定结果有异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