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何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在夫妻离婚时,准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如何进行区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种债务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支付孩子的学费、家庭的水电费等,这类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 在实际区分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看债务的用途,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大概率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个人经营且未用于家庭,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二是看债务的形成是否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一方事后明确追认等情况,通常为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只有一方的意思表示且未用于家庭,可能是个人债务。三是考虑债务发生的时间,如果是婚前一方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如果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能转化为共同债务。 总之,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在离婚时,如果对债务的性质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