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如何认清定金、订金和诚意金?
打算买房,在看房过程中,经常听到定金、订金、诚意金这些说法。但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担心自己一不小心交了钱,最后出问题没法保障权益。想了解下买房前到底该怎么认清这几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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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定金、订金和诚意金是常见的概念,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和后果却大不相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认清它们。 首先是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你和开发商或者卖家约定好,先交一部分钱给对方,表明你有诚意买这个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你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房子了,这笔定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是对方违约不卖房子了,就要双倍返还给你定金。 其次是订金。订金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当交易成功时,订金可以冲抵房款;当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如数返还。这是因为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它只是在购房者和售房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初步意向。所以,如果交了订金后不想买房了,一般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最后是诚意金。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概念,它是购房者为了表达购房诚意而支付的款项。诚意金的性质更像是一种意向金,通常在签订正式合同前支付。诚意金一般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担保作用,在购房者放弃购房时,开发商或卖家应将诚意金退还。不过,具体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条件,通常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明确所支付款项的性质是定金、订金还是诚意金。如果对条款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只有这样,才能在购房过程中做出明智的决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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