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区分死缓与死刑的区别?

我想弄清楚死缓跟死刑到底有啥不一样。身边有人提到这俩概念,感觉都挺严重的刑罚,但又好像不太一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它们的定义、适用情况这些方面到底有啥区别,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view-more
  • #死缓死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死缓与死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适用对象、复核程序、执行方式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它们的区别。 首先,二者的定义不同。死刑,也被称为极刑、处决,是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其次,二者适用对象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说,死刑针对的是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的罪犯;而死缓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但还存在一些从宽情节,如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具有某些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因素等情况的罪犯。 再者,二者的复核程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不管罪犯否上诉,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最后,二者的执行方式不同。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经过最高法院核准后,会被依法执行死刑,剥夺生命权。而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综上所述,死缓与死刑虽然都与死刑相关,但在定义、适用对象、复核程序以及执行方式上都有着明显的区别。正确区分它们,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刑罚制度。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