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和决定权该如何区分?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总是搞不清监督权和决定权。比如在一些具体事务中,我不知道一项权力到底是属于监督权范畴,还是决定权范畴。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这两者到底该怎么区分呢?
展开


监督权和决定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监督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大家有权利去查看国家机关是不是在好好工作,有没有按照规定办事。这种监督可以有很多方式,像提出批评、建议,也可以进行控告、检举。例如,公民发现政府部门在某项工程的招标过程中有不公正的行为,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监督,要求相关部门给出解释。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决定权则是指特定主体对某一事项做出决定的权力。通常来说,具有决定权的主体能够对相关事务进行安排、决策,决定事情的走向。比如,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国家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像制定国家的发展规划、批准重大建设项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这些都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 总的来讲,监督权侧重于对行为的监督、检查,保证事情依法依规进行;而决定权侧重于对事项作出决策、安排,确定事情该如何开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