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女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儿女的分配问题。我们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儿女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是会考虑孩子意愿,还是其他因素呢?我很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以便做好打算。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儿女的分配通常被称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考虑因素。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为强烈,母亲抚养一般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父母的生活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还有父母的品德修养,品德高尚的父母能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律赋予他们参与抚养权归属决策的权利。 除了上述主要原则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果父母一方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不适宜抚养孩子;或者一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法院也会做出相应的判决。同时,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总之,法院的判决核心是围绕孩子的利益最大化来进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