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两个扣缴义务人吗?

我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有点拿不准。我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想问问专项附加扣除能不能选这两个扣缴义务人呢?不知道政策上允不允许,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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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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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是为了让纳税人能在税前扣除一些特定的费用,从而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相关税收政策中,专项附加扣除是可以选择两个扣缴义务人的。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比如您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您在A公司和B公司都有工资收入,那么您可以选择在A公司扣除,也可以选择在B公司扣除,但不能同时在两家公司都扣除这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如果您有不同项目的专项附加扣除,例如您在A公司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B公司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是被允许的。您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分别选择对应的扣缴义务人,系统会根据您的选择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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