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老人的房产拆迁款如何分配?
我家老人过世了,名下有套房子现在要拆迁,家里几个兄弟姐妹都在为拆迁款的分配争执不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过世老人的房产拆迁款到底是怎么分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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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过世老人的房产拆迁款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到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的顺序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在世时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说明了房产拆迁款的分配方式,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比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拆迁款由大儿子获得 60%,二儿子获得 40%,那么就依据这个比例分配。 要是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老人的配偶、子女都在世,他们就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拆迁款。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老人的某个子女因为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在分配拆迁款时可以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比如某个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但却长期不管不顾,在分配拆迁款时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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