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款该如何分配?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最近原来共同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这拆迁款我有没有份,该怎么分配。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起住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后拆迁款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争取到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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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拆迁款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款的性质,它通常是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因拆迁造成损失的补偿。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后,拆迁款一般归该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后该房子拆迁,拆迁款就应属于这一方。 要是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那么拆迁款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未分割,拆迁款双方都有权参与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拆迁款中包含了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补偿等费用,即使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但其中针对另一方的安置补偿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获得的。比如拆迁政策中按照人口给予每人一定面积的安置补偿,那么有资格获得该补偿的一方就能得到相应款项。总之,离婚后拆迁款的分配要综合房屋产权、拆迁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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