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我是女方,现在身患重大疾病,和丈夫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担心因为自己生病,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吃亏。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有重大疾病的情况,离婚时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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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涉及到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对于女方有重大疾病这种特殊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因为女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生活和医疗上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困难,所以法院通常会基于公平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适当照顾女方的利益。 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给女方多分一些财产,以保障女方在离婚后能够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治疗疾病和维持生活。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的分割比例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收入水平、女方疾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此外,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也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总之,女方有重大疾病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会被法院纳入考量范围并予以适当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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