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同共有房产该如何分割?


在法律领域中,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等权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同居关系,指的是没有经过法定结婚程序,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对于同居期间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同居期间共同共有房产的概念。所谓共同共有房产,就是同居的双方一起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一般来说,形成这种共同共有房产的情况是双方在同居期间,一起出钱购买了该房产。比如,双方一起支付了购房的首付,并且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等。 在进行房产分割时,主要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和共有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对于同居期间的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通常会视为按份共有。而按份共有的份额,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也就是说,谁出的钱多,在分割房产时所占的份额就大。 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割。比如,一方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售房款等。这种协商解决的方式,是比较高效和便捷的,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除了出资比例外,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情况。这里的贡献不仅包括金钱方面的出资,还可能包括对房屋的装修、维护等方面的付出。例如,一方虽然出资较少,但是对房屋进行了大量的装修和维护工作,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 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生活需要。比如,一方没有其他住房,需要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给予适当的照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做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同居期间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和双方的出资情况。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各种因素进行公正判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