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同居期间的财产应怎样分割呢?


在我国,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并不具备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当同居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一般遵循如下原则。如果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例如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车辆等,或者是双方共同经营所获得的收入,通常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这里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对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全部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实际分割时,如果能够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也就是按份共有方式。比如,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如果无法明确出资比例,通常会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一般会倾向于平均分割。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贡献较大,例如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为另一方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对贡献大的一方予以适当多分。 另外,对于一方在同居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在同居期间明确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因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仅归其个人的财产,仍然归该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总之,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时,要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以及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