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公司股权要如何操作?


在离婚时分割公司股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操作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确定该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司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若股权是一方在婚前取得,且没有特别约定,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会因公司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相对简单。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具有较强的流通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股份数额。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按照数量比例进行分割。 此外,在分割公司股权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如果分割股权可能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和正常经营,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而不是直接分割股权。 总之,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