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款在离婚后怎么分割?
我和我配偶准备离婚了,但我们有一些共同欠款。我不知道这些欠款在离婚后该怎么分割,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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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款在离婚后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欠款的性质来具体判断,一般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首先来看看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为了夫妻共同的利益而欠下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说,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了房子,这个房贷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就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来处理。 然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对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无需负责。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能会比较复杂。在分割债务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借款的时间、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分割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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