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要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完全没头绪。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理财产品。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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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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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原则,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给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的照顾。照顾女方原则,是基于男女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差异,为了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则是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少分。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财产分割,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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