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现在对财产分割问题很迷茫。不知道房子、存款这些该怎么分,也不清楚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想了解一下在民法典的规定下,离婚财产具体是怎么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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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遵循的是协商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就可以。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让夫妻双方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分配财产。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更多的份额。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归该方所有。这是因为个人财产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一方,或者是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保持其归属不变。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可以是对全部财产的约定,也可以是对部分财产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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