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的时候,遇到了当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问题。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想知道有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公式来算出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展开


当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对于企业准确核算税务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计算公式。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在增值税的计算中,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存在一些不可抵扣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对于一般情况,当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这里的“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当期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中,无法直接划分用于可抵扣项目和不可抵扣项目的部分。“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分别是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项目销售额以及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则是企业当期所有销售项目的销售额总和。 通过这个公式,企业可以准确计算出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正确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划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对于无法准确划分的部分,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如果企业故意混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