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存在固定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我们有房子、车子这些固定财产。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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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固定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对于固定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等,如果是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就固定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议来执行。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包括经济贡献和家务劳动贡献等。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比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和老人等,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倾斜。同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固定财产涉及贷款等情况,处理起来会相对复杂一些。以房子为例,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剩余贷款的承担问题。通常会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离婚时固定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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