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和存款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房子和存款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且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款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攒的,也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有以下原则: 一是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房子和存款如何分配,尊重双方的意愿。 二是男女平等原则。不能因为一方收入高或者其他原因,就剥夺另一方平等分割财产的权利。在财产分配上,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地位。 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当双方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子女,会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女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相对弱势,也会适当照顾。 四是给予补偿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五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 对于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可能会考虑房屋实际居住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存款,一般均等分割,但也要结合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等因素综合判断。 总之,离婚时房子和存款的分配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