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现在我们有一套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我们两人名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情况,这套房产会怎么分割呢?是一人一半,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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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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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理解很重要。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可能包含婚后购买的房产。 如果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分割时,一般会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得一部分房产份额。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情况又有所不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在实际处理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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