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对方一个人的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在离婚时会怎么分割呢?是完全归登记人所有,还是我也有份?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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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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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房产的分割并非简单取决于登记在谁的名下,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下面我们将分情况为您详细解释。 第一种情况,该房产为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小张所有。但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李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离婚时,妻子可以要求小李对婚后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第二种情况,房产是婚后购买但登记在一人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婚后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小王和妻子婚后买了一套房,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小王的名字,但这套房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来判。 第三种情况,涉及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赵的父母在小赵婚后出资为他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赵名下,那么这套房通常就视为小赵父母对小赵的赠与,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而如果小钱和小孙结婚后,双方父母都出钱买了房,登记在小钱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小钱和小孙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总之,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的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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