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如何分割房产?


在离婚协议中分割房产,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房产的分割。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协商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约定将房产出售,然后分割售房款。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要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考虑房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此外,如果房产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分割会更加复杂。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分割房产,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