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该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将其遗留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分配给各个继承人的过程。在我国,房屋遗产分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据法定继承,另一种是按照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房屋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在继承时优先于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不同形式遗嘱的生效条件都做了明确规定。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在实际分割房屋遗产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具体方法。一是折价补偿,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二是共有,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