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没还清该如何分割房产证?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现在不知道房产证该怎么分割,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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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房贷尚未还清,房产证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对于婚后购买且有房贷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种有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在分割房产证时,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一方获得房产,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补偿。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例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首付60万,贷款140万,已经还了20万贷款,还剩120万贷款未还。经过协商,一方获得房产,那么在补偿另一方时,需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以及已还贷款中另一方的贡献。假设房产现在增值到220万,已还的20万贷款中有10万是夫妻共同偿还的,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可能需要补偿另一方一部分款项。这部分款项的计算通常会考虑房产的增值比例、已还贷款的金额等因素。另一种方式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产,可以将房产出售,用出售所得款项先偿还剩余的房贷,然后对剩余的款项进行分割。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比如,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大部分首付,并且在婚姻期间主要负责偿还房贷,那么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倾向于这一方。总之,离婚时房贷没还清分割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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