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金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婚姻期间买了几份保险,现在已经有了一些保险金。我不太清楚这些保险金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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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保险金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保险金的性质。保险金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并且是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那么该保险金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然而,如果保险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在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纳保费,那么该保险的保险金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其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除夫妻双方之外的特定受益人,比如子女,那么保险金应归该特定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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