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正常直行时与突然过马路的电动汽车撞上,责任该如何划分?


在驾驶正常直行与突然过马路的电动汽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是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明确指出,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其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和对事故的影响,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无明显过错,事故可能被判定为交通意外,各方均无责任;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其他方则无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电动汽车一般属于非机动车)之间的碰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具体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电动汽车突然横穿马路,违反了交通规则(例如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等),那么电动汽车驾驶人存在过错,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正常行驶且没有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能会减轻,一般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未保持安全车速、未注意观察路况等,那么双方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例如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责任划分的最终决定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证据(如刹车痕迹、碰撞位置等)和目击者证词来做出,以确保公正和公平。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之后再依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