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划分?
我开车正常行驶,突然一辆车撞到我后直接逃逸了。交警还没定责,我想知道这种我本身无责任,但对方肇事逃逸的情况,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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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肇事逃逸的责任划分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要明确“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因为它破坏了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秩序,也可能导致受害者无法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那么逃逸方会被认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无责任方遇到对方肇事逃逸的情况时,如果无责任方没有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无责任方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例如,无责任方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正常行驶,而对方车辆闯红灯并在碰撞后逃逸,这种情况下无责任方不应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无责任方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那么无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逃逸方依然要承担主要责任。这是因为逃逸行为本身就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加大了其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当遇到对方肇事逃逸的情况,无责任方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尽可能记住逃逸车辆的特征,如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并及时报警。警方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来确定事故责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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