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之前和人发生冲突,一时冲动伤害了对方。现在有点担心这件事会被追究责任,想知道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是怎么算的,到底是多久呢?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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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罪
  • #追诉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与该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密切相关。我们先了解一下追诉期的概念,追诉期就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诉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故意伤害行为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就是五年。例如一些情节相对较轻,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轻伤,法院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情况。 当故意伤害行为致人重伤,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时,追诉期为十年。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内,司法机关都可以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要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时追诉期就变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另外,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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