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有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我国,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共有财产范畴。简单来说,就是夫妻结婚后一起努力挣来的财产,一般都算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割共有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商量好的方案来分割,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 然而,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会照顾子女的权益,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同时,也会照顾女方的权益,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婚姻中会更多地承担家庭责任,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照顾也是合理的。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无过错方可能会分得更多的财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