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家庭琐事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因家庭琐事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自愿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合法的,法律是予以认可的。因为这体现了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说,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财产份额。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房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能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居住需求等,判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对于存款等财产,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但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如一方可能有特殊的生活困难等。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秩序。总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