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等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照顾子女的情况,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带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女方在婚姻中往往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也会给予一定的照顾。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般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进行合理分割。对于车辆等其他财产,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割。总之,夫妻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