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割财产应该怎么分?


夫妻分割财产一般涉及到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与分配。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挣下的财产,像是婚后一起买的房子、存的钱、投资赚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就属于一方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平等分割。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夫妻双方各占一半。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了哪些财产归谁所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要按照约定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