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之类的。但我不知道这些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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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存款平均分配等。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照顾子女的原则,是指如果有子女且抚养权归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倾向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照顾女方原则,是基于在婚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会给予一定的照顾。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也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考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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