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企业产权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夫妻共有企业产权的分割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有企业产权的概念。夫妻共有企业产权,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投资、经营企业而享有的企业财产权益。这部分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分割夫妻共有企业产权时,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分割企业股权。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继续参与企业经营,那么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直接对企业的股权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原本持有企业100%的股权,经过协商,可以各自持有50%的股权,继续共同经营企业。但这种方式需要考虑企业的性质和其他股东的意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种方式是一方获得企业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当一方更有能力和意愿继续经营企业时,该方可以取得企业的全部产权,同时按照企业的评估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企业评估价值为100万元,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获得企业产权,同时给予另一方50万元的补偿。这种方式需要对企业进行准确的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第三种是将企业出售,分割出售所得款项。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企业,或者企业的经营状况不适合继续经营,那么可以将企业出售,然后对出售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出售所得款项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在实际分割夫妻共有企业产权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企业存在债务,那么债务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担。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企业产权分割有书面约定,那么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总之,离婚时夫妻共有企业产权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