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起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如何分割?


在探讨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的分割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家庭过日子或者一起创业等事情借的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首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比如,夫妻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这些就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和存款加起来足够偿还债务,那就用这些财产去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分开的,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偿还债务。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协商一个合理的分配方案。比如,债务是因为一方创业产生的,而另一方并没有从中获得太多利益,双方可以协商由创业的一方多承担一些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债务的形成原因、双方的经济能力、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等。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平均分配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用于个人消费,法院可能会判决由该方承担更多甚至全部债务。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该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这保障了承担过多债务一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的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处理原则的。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债务的分割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