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了20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无效婚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我和伴侣结婚20年了,现在打算离婚,对财产分割不太清楚,不知道这么多年的财产该怎么分。而且最近还听说有无效婚姻这个说法,想弄明白无效婚姻和我们这种正常离婚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一样的地方,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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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过了20年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 在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第一步要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个人财产一般是像一方的婚前财产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那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再讲讲无效婚姻和离婚的区别。 第一,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是从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意思就是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婚姻关系就结束了。而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这段婚姻在法律上就是不被承认的,就好像这段婚姻从来没存在过一样。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二,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夫妻双方当事人提出,其他人不能强迫、干涉他们离婚。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男女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无效婚姻: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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