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我刚办理了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还没处理好。我们有婚后一起买的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呢?希望了解办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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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人一起努力在婚姻里积累的财富,个人财产是某一方自己本来就有的或者特定情况下只属于他/她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财产怎么分,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商量好的来。但要是谈不拢,就只能请法院来判。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有没有孩子,孩子跟谁生活,哪一方是女方,哪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等,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房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也是类似,如果是婚后购买,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存款就看是婚前存的还是婚后存的,婚后存的一般是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在离婚时耍心眼,损害对方的财产权益。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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