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分财产该怎么分?
我之前已经和前夫离婚了,当时有些财产没分割。现在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分,是双方协商就行,还是有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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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分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后财产再分割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种是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 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进行财产分割。要是协商不成,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来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如果是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在处理离婚后财产再分割的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尽量收集相关的财产证据,比如财产的购买凭证、银行流水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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