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判?
我老公要跟我离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啥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别的判法?我想知道具体的判定标准和依据,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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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个人财产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财产分割。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判决。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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