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我们有一套共同购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和车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一般是怎么分割的,有没有什么原则和标准,哪些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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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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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财产份额上可以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是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原则,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分割;对于存款,通常会平均分割,但也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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