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监控该如何保存?
我在医院遭遇了疑似医疗事故,医院里有相关的监控。我担心监控内容会被篡改或者丢失,影响后续可能的维权。我想知道医疗事故监控应该怎么保存才符合法律规定,我自己有没有权利要求保存或者查看这些监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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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监控的保存涉及到多方面的规定和操作流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医疗事故监控的保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其中就包括对监控资料的妥善保存。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有责任对其场所内的监控进行合理保存。监控保存应遵循完整性和安全性原则。完整性要求监控不能被随意剪辑、删除关键内容,要确保记录下医疗事故相关的完整过程。安全性则是要防止监控资料被非法获取、篡改或者丢失,比如采用加密存储、备份等方式。 患者一方在遇到疑似医疗事故时,是有一定权利的。根据相关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虽然监控并不等同于病历资料,但在涉及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依法向医疗机构提出查看监控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在合理范围内配合患者,不过也要注意保护其他患者的隐私等合法权益。如果患者对医疗机构保存监控的情况存在疑虑,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来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为了避免事后出现争议,在怀疑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要求对监控进行封存。封存过程应当有医患双方在场,封存的监控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这样可以保证监控资料的原始性和可靠性,以便后续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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