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没办结婚登记,但一起生活了几年,期间有一些共同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现在关系要结束了,想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该怎么分,是平均分配还是按其他规则来?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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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属于一种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民法典》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后来《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 。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适用此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首先,是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 其次,“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最后,“一般共有”也就是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等,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能协商一致最好。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相关概念: 同居关系: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的关系 。 一般共有:也就是共同共有,在这种共有关系下,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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